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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煦的阳光透过枝叶的缝隙,点点洒在她的身上。她穿着母亲张氏旧衣改制的衣裳,本是粉蓝的颜色,洗成了灰蓝,腰间系了一条同色白花的裙子,半新不旧。长长的发未梳鬟,只松松的辫了根辫子,用红绳绑了拖在脑后,这会儿发辫垂在椅子后头,扎辫子的红头绳像只振翅的蝴蝶,在春风中轻轻摇晃。
乡间虽贫苦,胜在四时风光灿烂,四时风光,又以春日为最。等闲识得东风面,万紫千红总是春,漫山遍野,此花谢了彼花开,美不胜收。林晓霜每日里最惬意的时光,莫过于这早间躺在院子里晒太阳,透过篱笆编的低矮院墙,远处的青山绿水,田野风光,尽收眼底。
她身下的竹椅是兄长林念宗专门为她编的,为此小书生的手被划出好几道血口子,倒让她好生过意不去。椅上铺了一层褥子,细细地与椅子绑在一起,不会硌人。
林晓霜勾起唇角,偷偷地笑。原以为这个世界不同了,这里的文字会像天书一样看不懂,没想到啊没想到,竟然是繁体字,还是正宗的楷书。
亏了当年初出校门时被死党拖着给湾湾家当过编辑,虽然那时节是用键盘敲出来的,与提笔写是两回事,不过好歹繁体字与她算是混了个脸熟,大学时为了冒充文艺女青年,她还修过书法课,毛笔字尚算端正,不至于写得像狗爬,将来若是有了条件,练练就会好的。
姐不是文盲啊!她庆幸地长叹,还能继续冒充文艺女青年的感觉,真好!
晚上林念宗检查,发现一向粗心的弟弟居然破天荒地一字未错,全部写对了,不由得感慨,臭小子终于肯学了,很是表扬了一通。为了培养兄弟俩的感情,林崇严将小儿子交给大儿子教导,得知此事,亦是欢喜。
林念祖开心地看了一眼姐姐,正要开口说出真相,却被林晓霜抢先开了口:“爹,大哥,从今天起,我想跟着念祖一起识字。”
“对啊,有姐姐陪我,我会学得更快,今天我只教她念一遍,她就全都记下来了。”
林崇严惊讶地瞪大了眼:“真的?”
“不光记下来,姐姐还会写呢,一笔未错!”林念祖笑道。
林晓霜低头,羞涩一笑:“是念祖教的认真,我记性也还好。”
“女孩子家,学些女红也就罢了,读什么书。”张氏开口反对。
“爹……”林晓霜拖长了声音撒娇,上前扯住林崇严的袖子,眼巴巴地看着他。
“呵呵呵,我林家书香门第,女孩子也不乏书读得好的,霜儿既然有这样好的记性,不念书却也可惜了,”林崇严微微顿了一下,“或许将来,我们也是要回去的,读些书明点事理,很是要得,就这样吧,你就跟着念祖一起学习,有什么不懂的,就问大哥和爹爹。”
“谢谢爹爹,辛苦大哥了!”林晓霜赶紧说道。
识字方能明理,老林同志说得太对了,她得为自己的“明理”先铺条路,再找个出处,当文盲是没有前途的。
准备进山
当林晓霜的脚恢复行走时,她已经跟着哥哥学了三个月,林念宗教得很用心,对着个如此聪明的妹妹,他尝到了做老师的快乐,恨不得一夜间把自己所有的知识全灌输给她,还总拿她来和林念祖比,搞得林念祖小朋友几次红了眼。
林晓霜暗道惭愧,除了意思不甚明白,她相当于是重读,她是个小孩的身子,脑子里却是大人的智慧,这么比较其实对林念祖同学很不公平,但是在看到那个不爱念书的小孩子被她刺激得越来越用功时,只有把劝慰的话偷偷咽回了肚里,尽可能地履行她身为姐姐的责任,以作补偿。
念书的时间是每日傍晚,吃饭之前,那个时候林念宗与父母干完了地里的活儿,正好收工回家,张氏到厨下生火做饭,林崇严则沏一杯粗茶,坐在一边看书。
就算天阴,光线昏暗,灯也是不点的,为了节约用油,要等天全黑了,才会点上家中唯一的一盏灯,时间控制在一个时辰以内,这还是为了念宗和念祖学习才破的例,村里其他人家都是天黑就睡了,所以整个山村傍晚过后若是没有月亮,就会陷入黑暗,似无人居住的孤野荒郊。
林晓霜有伤在身的时候就一直在盘算着这日子要怎么过,这么下去不是个办法,尤其她好不容易有了一个漂亮哥哥,不忍心少年清亮如水的眼将来变成近视,这里又没有眼镜,眼睛要是不好了,多难受啊!
“霜儿,发什么呆?”林念宗微笑着,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。
“哥哥,今天就到这里吧,我去看看娘做好饭没。”林晓霜回过神来。
林念宗合上书:“好吧,你去吧。”
她碎步来到厨房,张氏正在煮汤。
春天万物复苏,是生长的好季节,却也是一年中最缺粮的一季,过了一冬,储下的粮食都吃光了,而新的又才种下,还没长起来。
那汤是一锅小米糊糊,中间绿色的,是切碎的野菜,锅里不见半点油星,说是糊糊,却是汤多米少。
“娘,我来帮你。”林晓霜笑眯眯地凑上去,她今年刚满十一岁,因为长期营养不良,看个头才像八九岁的孩子。
“哎……小心烫着!”张氏一把拍开她的手,端了锅放在桌上,“毛手毛脚的,你还是去摆碗筷吧。”
林晓霜吐了吐舌头,依言拿了五副碗筷摆在桌上,这动作又惹来张氏一通念叨:“你一个女孩子家,如今岁数大了,也该学着点规矩,不然过两年嫁了人,在婆家会让人瞧不起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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