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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忘不掉这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异国少女,不仅是因为她骗了我,还因她咬在我手指上的牙印成了去不掉的疤痕,咬在食指,下嘴极狠,每颗牙齿都嵌入肉里。
我被小狗咬,被狸奴咬,都没留下这么深的印子。
真野。
这几日叶时景的假冒商队依旧在赶路,他没再把我抱着和他坐同一匹马,我想他是腻了,日日见着同一张脸,还没个好脸色,任谁都会烦的。
这样也好,我坐在拉货的马车上,拿油布盖在头上躲避热辣辣的阳光,昏昏沉沉假寐,懒得问他们要去哪里,我问不问他们都不会考虑我的建议转头把我送回青州城,所以我省着力气,养精蓄锐。
“公子,新露城要到了。”我瘫在皮箱子上拨弄上面杂乱开线的细丝,听见有个人向叶时景禀报。
新露,之前叶时景确实和那胡商提到过这个地方,他当然不是什么药贩子,家里也没病重的父亲,先帝在皇陵里躺了几年,虫子都在上面安家立业了。
我没想到,他还真没随便编个目的地骗人,他确实要到新露去。
我对新露不熟悉,只知道这是座边陲城池,叶穆青和他的副将谈论公事时提到过,我在他书房里画画儿,有一句没一句的听,说着说着他就把注意力放我画儿上了。
他压过来看,也没问话,但我知道他肯定是想问我画的是什么,于是我主动和他说,“我画了一身高八尺的俊美男子。”
他身高九尺,自然说的不是他,于是他眉头紧锁,盯着画中人看许久,再后来,这画一直在他书房挂着,来人看不懂这团乱糟糟的图案,但为了奉承他,还是要昧着良心夸他有品味。
我看得很乐,也没和他说我画的是将军府门口的石狮子,只不过画出来狮子不像狮子,狗不像狗,就连动物都不像,更不像人了。
到了新露城外,叶时景却留下我和商队在城外几里的沙丘上驻扎,自己与身边追随的黑衣少年进了新露城。
但他往外走两步后又折返,不知从哪儿掏出一根金色的链子锁在我脚上,特别重,戴着走两步就喘,更别说戴着跑了,“不带你进去,你也别想着逃跑,老老实实和我回塞北,在我封地上,你做了北定王的夫人,想去哪儿都成。”
瞧瞧,俨然一副自立为王的姿态,若是叶惊梧知道,有一百个脑袋都不够他砍的,再说叶穆青都没休我,怎么敢叫我做他夫人,传出去只怕要写进史书,以另一种方式名垂青史了。
我虽怨恨,却也无能为力,好在叶时景在城内带了好些吃的用的回来,我吃到新鲜的果子与热腾腾的包子也不再研究如何逃跑,这漫天黄沙的鬼地方就算我跑了也只有死路一条,先苟活着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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