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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九八三年十一月,当我从海盐来到北京,第一次走进西长安街七号的《北京文学》编辑部,是中午休息的时候,王洁刚刚洗完了头,头发上还滴着水珠。然后是一位脸色红润的老太太走过来问我:“你就是余华?”这位老太太就是周雁如。这情景在我的记忆里就像是日出一样,永远清晰可见。
我和王洁成为了很好的朋友,我来到北京改稿,不仅见到了一直给我写信的王洁,也认识了她的朋友。其中有一位叫大兵的朋友正在做生意,我改完稿离开北京时,就是王洁和大兵送我去北京站。第二年我来参加《北京文学》笔会时,他还来饭店看我,此后很多年没有再见,可是有一次我在上海的街道上行走时,突然听到有人在叫我的名字,我一看,大兵站在街道对面向我招手。又是很多年过去了,我再也没有得到大兵的消息。
其实我和王洁也已经有十来年没有见面了,当我在浙江的时候,我们保持着密切的通信,而当我定居北京以后,我们反而中断了联系。王洁后来离开了《北京文学》,她去了一家新的杂志,我忘了那家杂志的名字,只记得编辑部在王府井,一九八八年我在鲁迅文学院时,我去过几次王洁的编辑部,最后一次去的时候,编辑部已经搬走了。我不知道她现在是不是还住在蒲黄榆,我很多次去过她的家,我记得她很会做菜,有一次我在她家附近办事,完事了就去她家,事先没有给她打电话,刚好遇上她在家里请朋友吃饭,她一打开门就说我有吃福。不过我的吃福并没有得到延续,大概是在一九八九年,王洁给我打电话,让我星期天去她家吃饭,我刚好有事没有去,从此以后我们再没有联系过。我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,我想她的儿子应该长大成人了,我在海盐的时候曾经给她寄过一本书《怎样理解孩子的心灵》,那时候她的儿子还小,王洁回信告诉我,她因为忙没有读,她的儿子就整天催着她快去读。三年前我遇到一位音乐制作人,交谈中得知他和王洁曾在一个编辑部工作过,又在同一幢楼里住过,我就问他有没有王洁的电话,他说可以找到,找到后就告诉我,可能他没有找到,因为他一直没有告诉我。
十七年前我第一次来到北京,住了差不多有半个月,我三天就将稿子改完了,周雁如对我说不要急着回去,她让我在北京好好玩一玩。我就独自一人在冬天的寒风里到处游走,最后自己实在不想玩了,才让王洁替我去买火车票。我至今记得当初王洁坐在桌子前,拿着一支笔为我算账,我不断地说话打断她,她就说:“你真是讨厌。”结账后王洁又到会计那里替我领了钱,我发现不仅我在北京改稿的三天有补助,连游玩的那些天也都有补助。最后王洁还给我开了一张证明,证明我在《北京文学》的改稿确有其事。当我回到海盐后,我才知道那一张证明是多么重要,当时的卫生院院长见到我的第一句话就是:“有没有证明?”
从北京回到海盐后,我意识到小小的海盐轰动了,我是海盐历史上第一位去北京改稿的人。他们认为我是一个人才,不应该再在卫生院里拔牙了,于是一个月以后,我到文化馆去上班了。当时我们都是早晨七点钟上班,在卫生院的时候,我即使迟到一分钟都会招来训斥。我第一天去文化馆上班时,故意迟到了三个小时,十点钟才去,我想试探一下他们的反应,结果没有一个人对我的迟到有所反应,仿佛我应该在这个时间去上班。我当时的感觉真是十分美好,我觉得自己是在天堂里找到了一份工作。
二〇〇〇年七月五日
我的文学白日梦
我刚刚开始喜欢文学时,正在宁波第二医院口腔科进修,有位同屋的进修医生知道我喜欢文学,而且准备写作,他以过来人的身份告诉我,他从前也是文学爱好者,也做过文学白日梦,他劝我不要胡思乱想去喜欢什么文学了,他说:“我的昨天就是你的今天。”我当时回答他:“我的明天不是你的今天。”那是一九八〇年,我二十岁。
我九三年开始用电脑写作,已经是386时代了。前面用手写了十年,右手的食指和中指上都起了厚厚的茧,曾经骄傲过,后来认识了王蒙,看到他手指上的茧像黄豆一样隆起,十分钦佩,以后不敢再骄傲了。九三年到现在已经十多年了,打这些字时仔细摸了一下自己右手的食、中二指,茧没了。王蒙286时代就用电脑写作了,比我早几年,不过我敢确定他手指上的茧仍在,那是大半辈子的功力。我的才十年,那茧连老都称不上。
我从短篇小说开始,写到中篇,再写到长篇,是当时中国的文学环境决定的,当时中国可以说是没有文学出版,起码是出版不重要,当时的写作主要是为了在文学杂志上发表。现在我更愿意写长篇小说了,我觉得写短篇小说是一份工作,几天或者一两个星期完成,故事语言完全在自己的控制之中,不会出现什么意外。写长篇小说就完全不一样了,一年甚至几年都不能完成,作家在写作的时候,笔下人物的生活和情感出现变化时,他自己的情感和生活可能也在变化,所以事先的构想在写作的过程中会被突然抛弃,另外的新构想出现了,写长篇小说就和生活一样,充满了意外和不确定。我喜欢生活,不喜欢工作,所以我更喜欢写作长篇小说。
十多年前我刚刚发表《活着》时,有些朋友很吃惊,因为我出乎他们意料,一个他们眼中的先锋作家突然写下一部传统意义上的小说,他们很不理解。当时我用一句话回答他们:“没有一个作家会为一个流派写作。”现在十多年过去了,我越来越清楚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作家。我只能用大致的方式说,我觉得作家在叙述上大致分为两类。第一类作家通过几年的写作,建立了属于自己的成熟的叙述系统,以后的写作就是一种风格的叙述不断延伸,哪怕是不同的题材,也都会纳入到这个系统之中。第二类作家是建立了成熟的叙述系统之后,马上就会发现自己最拿手的叙述方式不能适应新题材的处理,这样他们就必须去寻找最适合表达这个新题材的叙述方式,这样的作家其叙述风格总是会出现变化。我是第二类的作家。二十年前我刚刚写下《十八岁出门远行》时,以为找到了自己一生的叙述方式。可是到了《活着》和《许三观卖血记》,我的叙述方式完全变了,当时我以为自己还会用这样的方式写下几部小说。没有想到写出来的是《兄弟》,尤其是下部,熟悉我以前作品的读者一下子找不到我从前的叙述气息。说实话,《兄弟》之后,我不知道下一部长篇小说是什么模样,我现在的写作原则是:当某一个题材让我充分激动起来,并且让我具有了持久写下去的欲望时,我首先要做的是尽快找到最适合这个题材的叙述方式,同时要努力忘掉自己过去写作中已经娴熟的叙述方式,因为它们会干扰我寻找最适合的叙述方式。我坚信不同的题材应该有不同的表达方式,所以我的叙述风格总会出现变化。我深感幸运的是,总是有人理解我的不断变化。有读者说:“为什么我们不可以先放下以往的余华,为什么我们不可以从《兄弟》本身来阅读,试图了解到作者到底通过这样的一本书告诉我们什么?”
二〇〇七年一月八日
篮球场上踢足球
我想,很多中国球迷都有在篮球场上踢足球的人生段落。
我将自己的段落出示两个。第一个段落是一九八八年至一九九〇年期间。当时我在鲁迅文学院学习。鲁迅文学院很小,好像只有八亩地,教室和宿舍都在一幢五层的楼房里,只有一个篮球场可供我们活动。于是打篮球的和踢足球的全在这块场地上,最多时有四十来人拥挤在一起,那情景像是打群架一样乱七八糟。
刚开始,打篮球的和踢足球的互不相让,都玩全场攻防。篮筐两根支架中间的空隙就是足球的球门。有时候足球从左向右进攻时,篮球刚好从右向左进攻,简直乱成一团,仿佛演变出了橄榄球比赛;有时候足球和篮球进攻方向一致,笑话出来了,足球扔进了篮筐,篮球滑进了球门。
因为足球比篮球粗暴,打篮球的遇到踢足球的,好比是秀才遇到了兵。后来他们主动让步,只打半场篮球。足球仍然是全场攻防。再后来,打篮球的无奈退出了球场,因为常常在投篮的时候,后脑上挨了一记踢过来的足球,疼得晕头转向;而篮球掉在踢足球的头上,只让踢球的人感到自己的脑袋上突然出现了弹性。就这样,篮球退出了篮球场,足球独霸了篮球场。
浮生起舞,挥剑春秋,弹指拨弄盛世狂歌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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