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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光来到了一九九六年,一个机会让我重读了鲁迅的作品。一位导演打算将鲁迅的小说改编成电影,请我为他策划一下如何改编,他会付给我一笔数目不错的策划费,当时我刚好缺钱,就一口答应下来。然后我发现自己的书架上没有一册鲁迅的著作,只好去书店买来《鲁迅小说集》。
当天晚上开始在灯下阅读这些我最熟悉也是最陌生的作品。读的第一篇小说就是我曾经谱写成歌曲的《狂人日记》,可是我完全忘记了里面的内容,小说开篇写到那个狂人感觉整个世界失常时,用了这样一句话:
“不然,那赵家的狗,何以看我两眼呢?”
我吓了一跳,心想这个鲁迅有点厉害,他只用一句话就让一个人物精神失常了。另外一些没有才华的作家也想让自己笔下的人物精神失常,可是这些作家费力写下了几万字,他们笔下的人物仍然很正常。
《孔乙己》是那天晚上我读到的第三篇小说。这篇小说在我小学到中学的语文课本里重复出现过,可是我真正阅读它的时候已经三十六岁了。读完了《孔乙己》,我立刻给那位导演打电话,希望他不要改编鲁迅的小说,我在电话里说:
“不要糟蹋鲁迅了,这是一位伟大的作家。”
第二天,我就去书店买来了“文革”以后出版的《鲁迅全集》。为此,我十分想念那些堆积在文化馆桌子下面的鲁迅作品,那些在“文革”中出版的鲁迅作品,其版本有着更加深远的意义。我当年从文化馆办公室进出时,移动的双脚时常被鲁迅的著作绊住,我觉得可能是命运的暗示,暗示我这些布满灰尘的书页里隐藏着伟大的叙述。
从书店买来《鲁迅全集》后的一个多月里,我沉浸在鲁迅清晰和敏捷的叙述里。我后来在一篇文章里这样写道:“他的叙述在抵达现实时是如此的迅猛,就像子弹穿越了身体,而不是留在了身体里。”
我想借此机会再次谈论《孔乙己》,这是短篇小说中的典范。这部短篇小说开篇的叙述貌似简单却是意味深长,鲁迅上来就写鲁镇的酒店的格局,短衣帮的顾客都是靠在柜台外面站着喝酒,穿长衫的顾客是在店面隔壁的房子里,要上酒菜,坐下来慢慢地喝酒。孔乙己是唯一站着喝酒却穿长衫的人。鲁迅惜墨如金的开篇,一下子就让孔乙己与众不同的社会身份突出在了叙述之中。
在《孔乙己》里尤其重要的是,鲁迅省略了孔乙己最初几次来到酒店的描述,当孔乙己的腿被打断后,鲁迅才开始写他是如何走来的。这是一个伟大作家的责任,当孔乙己双腿健全时,可以忽视他来到的方式,然而当他腿断了,就不能回避。于是,我们读到了“忽然间听得一个声音,‘温一碗酒。’这声音虽然极低,却很耳熟。看时又全没有人。站起来向外一望,那孔乙己便在柜台下对了门槛坐着。”先是声音传来,然后才见着人,这样的叙述已经不同凡响,当“我温了酒,端出去,放在门槛上”,孔乙己摸出四文大钱后,令人赞叹的描述出现了,鲁迅只用了短短一句话,“见他满手是泥,原来他是用这手走来的。”
在我三十六岁的那个夜晚,鲁迅在我这里,终于从一个词汇回到了一个作家。回顾小学到中学的岁月里,我被迫阅读鲁迅作品的情景时,我感慨万端,我觉得鲁迅是不属于孩子们的,他属于成熟并且敏感的读者。同时我还觉得,一个读者与一个作家的真正相遇,有时候需要时机。
“文革”结束以后,我阅读过很多其他作家的作品,有伟大的作品,也有平庸的作品,当我阅读某一位作家的作品时,一旦感到无聊,我就会立刻放下这位作家的作品,让我没有机会去讨厌这位作家。可是“文革”期间我无法放下鲁迅的作品,我被迫一遍又一遍地去阅读,因此鲁迅是我这辈子唯一讨厌过的作家。
我告诉挪威的听众:当一个作家成为了一个词汇以后,其实是对这个作家的伤害。
我的演讲结束后,奥斯陆大学历史系的Harald B?ckman教授走过来说:“你小时候对鲁迅的讨厌,和我小时候对易卜生的讨厌一模一样。”
二〇〇九年五月四日
我们生活在巨大的差距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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