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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是感觉小说里的总裁受力气好像都没他这个这么大,五根修长的手指把他手臂都快掐住印子来了。
唔,很强的一个总裁受。
季醇迫不得已小心翼翼地将顾大少爷的手指头一根一根掰开。
忽然触摸到顾大少爷掌心有些粗糙,季醇低头一看,破皮了,像是被钢笔戳的。
……
季醇先去了趟医院,帮着护工给妈妈换了床单,然后又买了早餐,这是三年来他每天都会做的事情。
上午有三节课,他又拎着书包打车去了学校。
一进阶梯教室的门,好几个女生扭头看他,他下意识低头打量自己一眼,忽然反应过来自己把顾流初的衣服穿出来了。
他的衣服都被扔了,早上爬起来总不能只穿裤衩裸奔,于是随手捞了一条顾流初脱下来的白衬衣和裤子。
他本来想在顾大少爷的衣柜里取新的,但又怕看起来像小偷小摸,本来就穷,人品不能再被人家嫌弃了,于是只好穿了顾流初昨天穿过的脏的。
反正以顾流初的洁癖程度,这套衣服应该不会再穿。
而他也不介意穿顾流初穿过的,顾大少爷那么爱干净到有点龟毛程度的一人,穿了一天的衣服恐怕比别人只穿了五分钟的还干净。
顾流初的衣服有些大,他迫不得已把手腕和裤脚都扎了一道。
难道是觉得他衣服过大,才盯着他看?
但也不至于啊,有很多女生不是特地买oversize穿吗?
季醇有点儿摸不着头脑,决定躲着点儿别人的视线走。